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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2023年4月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7:36     浏览量:719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3年4月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赴高校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方案》安排,我县将于2023年4月18日赴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9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为9名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6.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分岗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

报名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学生活动中心服务大厅。)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情况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同时带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因非个人因素,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有关证书的,须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4)填写《沐川县2023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手续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7)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点地点报名、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达到开考比例的,发给面试通知书;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小组决定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减少和取消岗位情况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现场考核。

考核时间地址:2023418日下午200

考核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学生活动中心209会议室。)

考核形式:面试。

开考比例:每个岗位须形成差额,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考核工作组研究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岗位。

考核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核合格者,为2023年应届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其余考核合格考生现场签订《考核招聘聘用意向协议书》,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另行公告通知。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中女性应聘人员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相关信息将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单位形成考核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的有效书面材料,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0833-4605294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附件: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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