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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津市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04-07 18:55     浏览量:965

为提高我市乡村医生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村医学历偏低等问题,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乡村医生素质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20﹞19号)、《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运卫人函﹝2022﹞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招聘15名大学生村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大学生村医15名,具体工作岗位详见《河津市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扎根村卫生室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村医岗位要求;

4、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除外)、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等专业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所要求专业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同时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和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阶段: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报名网站端口(报名网站 http://sxhj.bmren.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为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依据人社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组织进行。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4月2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河津市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岗位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家庭、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4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到河津市人社局302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经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开考比例。乡镇卫生院招聘村医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成绩需达到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提前一周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第三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成绩需达到本市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管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达不到3倍比例的,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档案现在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市外专家担任,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第四阶段: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填写《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2)。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第五阶段: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大学生村医一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到所辖村卫生室服务,聘用期5年,鼓励大学生村医长期扎根于村卫生室服务,对于聘用期满5年考核合格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大学生村医在村卫生室服务未满5年的,或未在应聘时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不享受本实施意见有关政策。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待遇及聘用管理

大学生村医待遇。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乡村医生素质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20]19号)文件要求,大学生村医一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在村卫生室,有关工资待遇与县级医疗集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大学生村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

依据《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3号)《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晋残联〔2022〕79号)要求,对残疾人参加招聘考试,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

六、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要制定应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

咨询电话:18735978070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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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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