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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四十七团昆仑幼儿园2023年度自聘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9:23     浏览量:1189

为进一步规范四十七团老兵镇昆仑幼儿园办园行为,按照《第十四师昆玉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办幼儿园自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保障四十七团昆仑幼儿园面向社会招录自聘教师有序进行,现就开展自聘教师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对象和岗位职数

四十七团昆仑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自聘幼儿教师2名,设岗位职数2个。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幼儿教育岗位需要,通过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高等学校学前教育、舞蹈、美术等幼儿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技能条件。

6.有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聘用待遇

工资按规定薪资标准执行(每年80000元,含五险),每人每年享受1080元的取暖费。

四、信息发布

本次发布由昆玉人社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23年4月4日前在“昆玉人社”、“四十七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2.报名及资格复审。2023年4月4日-14日报名,通过邮箱投递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3.笔试。暂定2023年4月中下旬进行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面试。按照1:3比例按招聘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面试地点为昆仑幼儿园。

5.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6.递补。在考察环节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或不合格等,视情况进行递补。

7.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公示。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9.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声明

1.本次招聘未委托其他中介或个人进行招聘,且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

2.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十七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03-6560682

3.本次招聘工作由四十七团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42078227@qq.com

报名地址:四十七团机关1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903—6560186 1361872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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