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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9:40     浏览量:822

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龙新乡人民政府人才队伍建设,经龙新乡党委政府研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消防队员,2名护矿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岗位设置: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人,其中消防队员2名,护矿队员2名。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与龙新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

(二)工作职责

1.消防队员:一是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集镇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护矿队员:一是负责片区黄龙玉矿洞的巡查守护;二是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消防队员具有高中(职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矿队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性别要求:消防队员:限男性;护矿队员:不限;

5.具有龙陵县户籍,报名需要持有龙陵县户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嗜好;

8.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9.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9.身体有纹身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新乡组织办公室(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75-6800003。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

(3)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

龙新乡人民政府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龙新乡组织办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差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服从岗位调配。

五、工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薪金待遇,消防队员每月工资3900元(含五险一金),护矿队员每月3000元(含三险)。

(二)录用人员如需住宿可向乡人民政府申请,在乡政府就餐期间按乡人民政府就餐标准交纳伙食费。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4.工作人员考核按乡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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