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专职党务工作者5名和专职统战工作者1名(全区统筹,服从分配)。详见《江北区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专职统战工作者招录计划》。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和户籍要求详见《招考计划》,其中年龄以30周岁及以下为例,需在1993年4月6日后生,其它以此类推。身体健康,报考专职党务工作者的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江北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参加,参加招考者成绩无效(简章公布后江北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辞职的均认定为在职)。
6、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以2023年4月6日为准,学历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考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上午9时至4月17日上午9时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 2023年江北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专职统战工作者”在线报名,详细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不得涂鸦和大头贴,不得美图和修图),照片不少于80×120像素。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含职位单列的条件)。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计划人数3倍时,酌情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
3、报名情况将在报名开始时视情在网上公布报名人情况,以引导后期报考考生选择报考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为2023年4月18日至4月20日,通过网上审查形式进行,系统暂不对外开放。4月21日至4月2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2023年江北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专职统战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附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携带相应职业证书,如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提供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5月5日上午9点至5月7日上午9点30分止,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试题内容分客观题、主观题两部分,主要考察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笔试卷面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末位分数并列人数超过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符合多项附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5分。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考生面试成绩的6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招考总成绩。
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看面试成绩和招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所有面试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是否愿纳入江北区2023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备用库。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2比例(因总分相同超过1:1.2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确定体检考生。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按招考职数1:1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及其对社区工作的适应性等。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生失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考生资格。
(七)录用
考察通过即为被录用,录用名单在中国宁波人才网公布3天后无异议,各街道(镇)自行通知考生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由各街道(镇)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补录
在招考各流程中,考生放弃、淘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造成招录职位不足或空缺的,有职位空缺的街道(镇)统一在江北区2023年度本街道(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备用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禁止跨街道和部门补录。
后期补录(指本次招考结束后半年内)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各街道(镇)自行组织,报江北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有关招考信息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网络报名咨询(工作日)电话:招考单位83867529;区委组织部:89184538;区委统战部:89184838;区民政局:89582836;慈城:87593738;洪塘:87586378;文教:87201108;庄桥:83021882;孔浦:87232495;甬江:87651025。
附:江北区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专职统战工作者招录计划
江北区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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