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工作岗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善于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的优先录取),能力非常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县政务中心二楼202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联系人:欧瑜,联系电话:7839839。
(二)面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列择优录取,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排名依次替补。确定聘用后,由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按面试排名依次替补聘用。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工资统一委托平南县龚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发,并由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不包含住房公积金),食宿自行解决。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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