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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0 18:56     浏览量:688

因我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报考者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指2005年4月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5.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三、人才待遇

1.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漳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2.学院配套补助及其它相关条件按“一人一策、一人一事”原则执行,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cvc.cn/)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按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此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打包形式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zcszyxyzp@163.com)及各用人部门相应邮箱(邮箱地址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以视为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姓名+招聘岗位+学历”方式命名,请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电话联系(0596-2525091人事处叶老师、蔡老师),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④职称证书⑤学术成果⑥获奖证书。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于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是对照考生情况与职位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6-2525091。

六、面试

1.面试时间一般为当年度6月及11月,具体以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通知为准。

2.面试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高层次人才由学院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七、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闽教师〔2018〕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cv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认,由学院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363000

电话:0596—2525091(叶老师、蔡老师)

E-mail:zzcszyxyzp@163.com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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