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单位经县人社局批复,招聘3个公益性岗位(资江河道巡护员),承担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辅助性工作,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新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新邵县户籍;
2.县人社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48岁以下;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无夜盲症、需要经常夜晚作业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4月10日- 4月12日通过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nshao.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本人户口薄原件、就业创业证,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报名地点:新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邵县酿溪镇新涟街162号原新邵县种子公司)。
3.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除签名外,报名信息表填写需打印并反复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2).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由于此次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1比例的情况,经研究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考核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4月17日上午,在新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考核,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表2)和综合能力测试,体能测试按40分计算、综合能力测试按60分计算,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安排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留意),体检时间为一上午,过期不再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nshao.gov.cn)公示7日。
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由新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开展工作。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公益岗位合同期限三年,三年后无条件退出。被聘人员月薪1800元,交纳五险,差旅费和加班费按实计算。
联系电话: 石先生:18973925288 (人社局)
谢女士:18807392587 (执法大队)
举报电话: 0739-3680531。
新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