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全县招募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定义
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是指按程序聘任,协助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价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面向全县招募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10名。
三、具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
在平舆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居民,并愿意承担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优先。
(二)聘请时限
监督员每届聘期5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聘期内,监督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三)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2.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和窗口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监督员的聘任
1. 监督员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或建议提名产生。
2. 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查、颁发聘书及工作证、对外公布。
四、监督员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全县(包括乡镇街道)实体政务大厅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规定和情况,了解各单位对投诉、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协助、配合。
(三)对各政务服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员职责
(一)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六)县行政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优秀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监督员予以表彰。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凡自愿义务担任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者,请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信息虚假或不全,视为无效),填写后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yxzdt@163.com。
2.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4月20日前至平舆县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总咨询台,填写《平舆县政务服务监督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三)对外公示。聘请人员名单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5天。
(四)颁发证件。公示期结束后,平舆县行政服务中心对聘请人员颁发聘书及工作证。
联系人:郑普 18272917626
联系电话:0396-5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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