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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23:01     浏览量:60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体育局网(http://sports.nanjing.gov.cn)同时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17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

南京市体育局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南京市体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笔试前三天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6.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操作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1)笔试日期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5月7日上午09:30-11:1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专业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操作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操作前,南京市体育局将对取得专业技能操作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体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技能操作。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体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专业技能操作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2)专业技能操作由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考生根据题本要求现场模拟对参训运动员进行实践教学演练。

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技能操作总分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技能操作总分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仍相同,南京市体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南京市体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体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南京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25-84653571

2.考务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3.监督电话:南京市体育局机关纪委025-84653554

本公告由南京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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