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以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研治理体系,培养和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科学研究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助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背景,2020和2021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参与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财务会计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4.学习能力加强,熟悉国家科研政策,熟悉重大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者优先;
5.性格开朗,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岗位职责:
1、协助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整理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项等相关文档工作;
2、协助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整理、审核票据、合同,报销各项费用,填报报表资料;
3、协助完成项目必要的学术交流活动、演出活动等相关工作;
4、完成上述职责范围内的公文起草、文件汇总、数据统计、资料管理、年度总结报告;
5、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武汉音乐学院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形式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whcm.edu.cn。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四、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对照岗位条件,对全体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2.考核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考核时应聘人员需准备《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4.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期待遇和其他事项:
岗位聘期为2020年10月25日—2021年7月25日,聘岗期间待遇面议。公告相关内容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27-88072149。
科研处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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