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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兰州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5:52     浏览量:612

根据《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成人社办发〔2022〕127号)和《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聘活动安排,我县决定赴兰州大学现场招聘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17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教育部6所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及以上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1:15-15:00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新体育馆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附照片)1份;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协议书、本人履历表、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查验原件,并复印件一式一份留存报名处。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通过后当面告知。

2.面试方式:本次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做题、说课、问答、交流等形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内容。单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比例: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4.由考评小组进行评分,同一岗位根据考生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签订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依据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条款执行。

六、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原则上不递补,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等情况来综合评定。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中2023年应届拟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验与报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违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公费师范本科生应在金堂工作时间满6年,其余毕业生应在金堂工作时间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堂县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4991578

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教育局人事室028-84994015

金堂县人才交流中心028-84997012

附件:1.

2.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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