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兴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3名、辅警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速录员岗位一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
5.工作积极肯干,勤恳踏实,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速录员岗位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擅长写作、摄影摄像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剪辑编辑工作。且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或主流媒体发表过由本人主笔的相关综合性文章(2000字以上)者优先,如有宣传作品,请一并附上。
5.工作积极肯干,勤恳踏实,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三)辅警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安学类、法学类专业优先;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6.工作积极肯干,勤恳踏实,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4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兴安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s://glxafy.gxcourt.gov.cn/index.shtml) 下载《兴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个人优秀作品发送至xaxfyzgk2010@163.com。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的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兴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773-6217270)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失信人员;
(6)在读学生。
(二)资格审查、测试及面试
由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测试、面试。参加测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4.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兴安县人民法院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经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3.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协商确定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五、其他
1.本公告由兴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773-6217270。
兴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