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站)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的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师范学校成立于1902年,是山东师范教育的发源地;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最早的五所幼师之一;济南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覆盖全市的远程教育系统。
学校现有长清、明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19.85亩,建筑面积15.33万平方米。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儿童阅读研究所和校园安全智慧大脑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幼教集团所属幼儿园12所。依据办学特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专业总数达到21个,其中9个师范类专业和12个非师范类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干,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特色,以非师范专业为支撑和延伸的建设思路,三线并进的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现校企共建专业达到5个。全日制在校生达到7000多人,学生来自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济南幼高专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专业为特色,非教师教育专业为拓展,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一体的办学格局,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博士岗位,B类硕士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21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11:30,13: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北邮锦江酒店。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前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简历表》,《报名表》《简历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真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②《应聘人员简历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④本人身份证;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就业推荐表;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见附件);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交验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后,留存备查。其中 ,①②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本人1寸证件照片电子版于4月20日前发送至学校公开招聘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将上述①②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其他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本人1寸证件照片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学校公开招聘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告诉资格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当场公布资格初审结果。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A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A类岗位、B类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A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列入进入笔试人选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综合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述、逻辑思维能力。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确定、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范围。
(三)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B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学校要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7207736,0531-87207911
监督电话:0531-8720773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