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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高级职称长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1 16:38     浏览量:1000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60余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2002年举办本科教育,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1年成功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泰安市内,坐落在“五岳之首”的泰山南麓,建有以全国人大委员会原委员长万里名字命名的图书馆——万里图书馆。现有南、北两个校区,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56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高级职称450余人;国家级“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3人;拥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0个,设有院士工作站;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3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20人,其中副高级岗位教师10人,高级岗位教师10人。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泰山学院网站(http://www.ts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sxy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例如:教师2+旅游管理专业+张三)。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泰山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自行下载填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复印件;

(5)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博士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山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菲菲

联系电话:0538-6715058 6711068

邮箱:tsxygkzp@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tsu.edu.cn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泰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710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泰山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泰山学院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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