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市教体系统整体编制不足问题,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医护人员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医护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日至2003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制裁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备注:市人民政府网→招考信息)、吉首教体工作在线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43—8515500。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填写《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医护人员报名表》(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政策法规知识10分,专业知识占90分(医学专业知识50分、学校卫生工作知识4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 9:00—11:00 )。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43-85155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胜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考察,若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公示于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吉首市人民政府官网-招考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协议。此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编外人员,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六、工作待遇
按年薪75000元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由用人单位管理和考核。
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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