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儿童康复研究中心非在编康复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康复教师2名,从事学前特殊儿童康复教学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非应届毕业生应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如被录用须在两年内考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资格证书等要求。
三、薪酬待遇
签劳动合同,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面谈。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邮箱:398237403@qq.com。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4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招聘方通过回复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发送至招聘小组邮箱。省残疾人联合会将根据本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中如有问题,请与招聘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25-86993731,15805199330。
五、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实务操作考核方式(课堂教学),由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应聘者在考核时,应持报名时提交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复审,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康复治疗师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研究课题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考核地点:省儿童康复研究中心(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53号)。
六、体检和考察
通过考试拟录入人员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按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七、其他
对于考核确定的人选在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通过体检后,由省儿童康复研究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1728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