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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3 1:27     浏览量:680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集普通中专、三二连读大专、函授教育专本科、网络教育专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本科为一体的现代化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 4月24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网站 (https://www.lycj.com.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负责初审和报名咨询,咨询电话:0539-2198153。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lycj.com.cn/),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lycj.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lycj.com.cn/)打印《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报名登记表》《教师诚信承诺书》5月22日—5月28日登录报名网(https://www.lycj.com.cn/)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学校邮箱lycx_2198153@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2198153确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笔试准考证》、《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网站(https://www.lycj.com.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网站(https://www.lycj.com.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2198153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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