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改革意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9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招聘通告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qiao.gov.cn)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平台(网址: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逐个补充到其他四个岗位中报名数与岗位数之比最大的岗位。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平台公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摄录头像。路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和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将同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官小学北侧,导航到台州聚方玖五科技有限公司)。
3.报考费:50元/门,共100元。
4.报名材料:
(1)《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打印稿)、大学期间学科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或电子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其他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按放宽条件报考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其中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不提供),区内非编教师年龄或学历放宽须提供《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附件3)及相应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和工资清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5.咨询电话: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0576-89210976。
(二)领取准考证
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①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教育基础知识》;②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请考生自行把握。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6月上旬在指定平台发布的面试通知。
2.面试内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④技能测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最后一名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相同,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择岗、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聘用到路桥区公办幼儿园工作。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聘用手续由公办幼儿园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其续聘资格。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附件:
1.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2.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3.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
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择岗范围 | 岗位资格条件 |
学前教育A岗 (劳动合同制) | 18 | 路桥区中心幼儿园、 金清镇幼儿园 |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8周岁及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放宽至35周岁:(1)取得硕士学位;(2)取得学前教育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在路桥区幼儿园任教累计满6个学期(含目前任教的学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放宽学历要求:(1)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其他专科毕业生且在路桥区幼儿园任教满6个学期(含目前任教的学期)。 3.(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育学类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方向)、音乐、美术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聘用后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其他毕业生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
学前教育B岗 (劳动合同制) | 18 | 路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路南街道中心幼儿园、横街镇中心幼儿园 | |
学前教育C岗 (劳动合同制) | 19 | 路北街道中心幼儿园、新桥镇中心幼儿园 | |
学前教育D岗 (劳动合同制) | 17 | 桐屿街道中心幼儿园、螺洋街道中心幼儿园、峰江街道中心幼儿园 | |
学前教育E岗 (劳动合同制) | 19 | 全区范围公办幼儿园 | |
说 明 | 年龄的界定: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21日),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登记的身份证为准。 |
附件2
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报考岗位:
性别 | 出生日期 | 一寸照片 | ||||
身份证号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婚姻状况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报考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 | 是否师范类专业 | 现户籍 | ||||
教师资格 种类 | 教师资格 学科 | |||||
现工作(学习)单位 | 联系电话 | |||||
学习简历(初中开始填写) | ||||||
工作简历 | ||||||
考生承诺 | 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聘通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承诺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本人签字(手写):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
附件3
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
姓名: ,性别(男、女),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
本人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任教, 年 月至 年 月在 任教,累计任教满 个学期(含目前任教的学期)。 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附件: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工资清单(每学期首末月,本学期仅首月,须学校盖章)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打印,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入“个人服务”—“社保证明打印”页面,注册登录后选择相应的内容及月份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