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储备培养一批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英才荟”校园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常山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详见附件2)。
“共享共育,带编入企”模式招考人员:1.使用常山县人才服务站事业编制,到重点企业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享受事业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服从企业的人事安排和日常管理。2.服务企业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选择留企工作的,解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关系,也可选择返回县级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常山县人才服务站”岗位招考人员:按照对口适岗、人尽其才的原则,实行导师帮带,促进成长。后期可根据工作表现、能力特长,确定调任单位和岗位,办理调动手续。也可按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某项工作、任务到期或实现后,另行安排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招聘范围: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和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于1987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于1982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不限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学生干部(或相当于上述层次),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及委托培养生等;
⑤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⑥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常山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zjcs.gov.cn/)“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招聘的后续信息一般只在上述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现场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具体安排如下(时间地点若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9:00-12:0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排球馆
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9:00-12:00
地点:黑龙江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建港先锋厅
时间: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星湖体育馆
时间: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1)《常山县2023年“英才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
(2)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4)毕业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其中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若否,无需提供);
(6)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专业水平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论文、专利、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在校期间担任职务证明等;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各类等级(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相关实践经历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综合比选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比选,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谈。
(五)面试面谈
组织入围对象当场进行面试面谈,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六)确定签约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根据同批考生整体素质情况决定签约人数,面试分70分以下的不列入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经毕业证书等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都通过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录用待遇
1.正式聘用后列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建立人才个人成长档案,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常山县事业单位或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按照人才层次享受《“智汇常山”人才新政及相关配套办法汇编》的相关政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
4.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3.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4.为保证引才质量,在招聘过程中,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招聘单位有权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或取消。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常山县人力社保局(胡女士)0570-5021874
附件: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