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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校园招聘公告(江西站)

发布时间:2023-04-13 10:30     浏览量:748

翁源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东南部,是“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中国兰花之乡”,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汕昆高速、韶新高速等交通干道横穿境内,已经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

为进一步加强翁源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关于印发<翁源县新时代滃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翁委人才〔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翁源县决定于2023年4月中下旬赴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等高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校园公开招聘活动。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3月30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全县共计划招聘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12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广东翁源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江西站)》(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韶关市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管理待遇

(一)获聘人员纳入翁源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同时,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

(三)未被韶关市人才工程备案,但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青年人才,根据《翁源县新时代滃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职称、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20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四)新引进到翁源县人民医院、翁源县中医院、翁源县妇幼保健院工作的,还可享受安家费,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20%,标准为:

1.正高级职称人员20万元;

2.副高级职称人员或者博士研究生15万元;

3.中级职称人员或者硕士研究生10万元;

4.经过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初级职称人员5万元。

(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并发放5000元购置补贴。

五、校园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前往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等高校开展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宣讲、招聘工作。

有关宣讲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engyu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至4月26日21:30,应聘人员将《广东翁源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江西站)》(见附件2)及相关审核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岗位代码(如:张三+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A/B/C/D001),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工作人员将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等联系方式告知报名者初审结果。

医疗卫生类报名邮箱:wyws2019@163.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1.《广东翁源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江西站)》(见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各一份;

2.个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和职业(职称)资格材料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书;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录取通知书等,需含有学历层次和专业信息,以上材料无需全部提供,能佐证即可);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的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

(五)面谈签约。考试结束后,对青年人才按面试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面谈,确定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发放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意向书)。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列编手续。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适时递补。体检、考察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招聘咨询

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公告内容、政策进行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0751—2811969(翁源县委组织部);

0751—2860879(翁源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医疗卫生类岗位,0751—6972321。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不接受重复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部分院校严控外校人员出入,请考生于报名前自行确认能否按时进入面试地点。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如有政策变化,以当地最新政策执行)。

(三)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附件:

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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