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年度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共4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种畜场职工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四)年龄要求:医疗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以适当放宽年限,退休人员可以返聘,一般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无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各岗位报名时间与信息发布时间及岗位招聘计划同步,直至岗位招满为止。(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种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464-298504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需报名表、身份证、所有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名人员资格,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选,分批次不定时组织考试。
(三)面试
医疗岗位只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格检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考试及体格检查均合格者被确定为公示人选,公示时间为5天。
(六)试用考核
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一个相应岗位;
(二)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允许应聘,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四)考试时间、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选等均在种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登录查阅,逾期后果自负。
(五)在以往公开招聘中被本中心录取后拒接本中心通知、不告知本中心擅自放弃应聘岗位或因不遵守本中心规章制度等被辞退者,不允许报名。
(六)社区可根据岗位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公告中的未招满岗位信息予以更新,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五、监督与咨询
监督电话: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464-8250883。
咨询电话:种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464-298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