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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水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3-04-14 22:15     浏览量:1037

海口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海口市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管理处、海口市松涛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站等4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岗位35名(其中:管理岗位24名,技术岗位11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条件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即1987年4月27日(含)至2005年4月27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拒绝、迷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迷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1.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共7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限为7天,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链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81。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尚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且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0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水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本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加盖公章);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6)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3);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见附件4)。

(8)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专业技术岗01和专业技术岗02,需上传相关技师证;

(9)报考海口市松涛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事业管理岗07的考生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预备党员证明)并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023年4月2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4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4月27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4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水务局官网。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海口市水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资格审审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海口市水务局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参与。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招聘由海口市水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由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海口市水务局网官网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地址:海口市长滨东二街7号17幢南楼2029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695、68724683

联系人:王先生,许女士

监督电话:0898-68926585(市纪委派驻组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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