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充县直医院急需医疗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驻发〔20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使用正式编制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充实县直四家医院,以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一)招聘计划。2023年计划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共19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0名,县中医院3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县第一人民医院3名。
(二)招聘对象。本次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2年、2021年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硕士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非全脱产学习和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实行分类(A类、B类、C类)招聘政策。其中A类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B类为全日制研究生;C类为全日制本科一批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二级院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科学历人员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统招公办院校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为统招全日制本科起点(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无违法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24日
(二)报名地点: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位证、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填写的《确山县2023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纸质表(A4纸打印,见附件1);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成立若干考核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委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配合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通过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对新招聘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12年(含试用期)。
(二)待遇
新招聘落户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分类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类人才免费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一套,给予30万元安家费。人才公寓在12年服务期限内享有居住权。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单位工作的,住房产权归己所有,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B类人才免费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一套。人才公寓在12年服务期限内享有居住权。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单位工作的,住房产权归己所有,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C类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
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安家费分年度发放。A类人才安家费分6年发放;C类人才安家费分3年发放。
上述招聘的医疗卫生人才在子女入园、入学,就医,夫妻一方随迁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七、有关要求
1.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是我县发展高质量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确山县2023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2.招聘过程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操作,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3.2023年夏季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对在组织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一律不得录用。
招聘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报考者可登录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