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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5 1:04     浏览量:759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2人(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清远市户籍且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5.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可自主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网络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2《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

(5)户口簿;

(6)1寸彩色证件照;

(7)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至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邮箱:ljzzb-2005@163.com。

2.现场报名要求及需提交材料: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3楼党建工作办公室(龙颈镇龙新路31号)。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a.《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b.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片3张(彩色电子版报送到邮箱:ljzzb-2005@163.com);

c.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e.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f.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g.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三)咨询电话。

0763-5712379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党建工作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给考生,考生务必确保所填邮箱信息真实有效。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网公布。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得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录比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bmxz/xz/ljz/zfxxgkzn/)及龙颈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反映。

八、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工作聘员:行政辅助岗位分四档:第一、二、三、四档依次为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月工资依次为5900元、4200元、3000元、2600元。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由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驻村、部门调整等。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镇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如需通过现场报名的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六)本次招聘由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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