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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聘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窗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5 4:26     浏览量:941

因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需要,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计划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综窗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窗岗位一,招聘10名;综窗岗位二,招聘2名。若综窗岗位二出现招聘名额空缺,则用于综窗岗位一的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信用;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热爱行政服务工作,熟悉办公软件使用,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协作精神好;

4.报考人员为在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或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一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

5.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1)综窗岗位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在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指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下同)3年及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专业不限;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

(2)综窗岗位二:具有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学历要求中专(含高中)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以后出生)。

上述对年龄审核要求:

应聘人员经公开招聘被聘用起,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能够聘用满1个聘用期(首次聘期为1年)、且在被聘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符合办理退休的规定条件要求。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劳社〔2001〕347号)、《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8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闽人社文〔2013〕139号文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闽人社办〔2013〕8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城镇户籍地人员50周岁,非城镇户籍地人员为55周岁(户籍地按现持有的户籍为认定依据,原则上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居住地进行认定,“城镇”原则上是指市、县、区及镇所在地,镇所在地是指镇所在地的村)。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读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或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 4月21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及地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楼综合股(杭永路6号)现场报名,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7-3969005。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或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个人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清单或年限记录;

(4)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四、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核、考试办法进行招聘。

(一)如果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招聘单位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试)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如果岗位的报名人数(含延长报名时间后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将按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按计算机实操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必备的办公软件知识。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三)有关事项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中共党员、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经历长、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2.通过考核或考试确定的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4.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后确定的聘用人员,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每人每月实发不少于3500元(含每月500元绩效),缴交“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参照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现有聘用人员的标准执行。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招聘单位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页予以发布或公示,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时失效。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或作补充通知。

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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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招聘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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