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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龙山街道消防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7 18:22     浏览量:779

根据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招录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消防文职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6.热心为居民服务,服从工作安排,掌握消防文职人员必备的业务技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文档、表格等。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吸毒史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其他原因不适合在街道消防工作所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前台(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

联系人:晏老师 023-67826419

报名要求: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本人凭身份证现场领取。

3.能力素质测试

能力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100分。能力素质测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卷面分值100分。计划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可正常开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名额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4.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与计划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资格复查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政审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办理派遣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龙山街道工作。

消防文职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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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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