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为政府行政部门,主要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1.驾驶员1名;
2.防汛抗旱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勤劳朴素,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健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常住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二)各岗位相关条件
1、驾驶员岗位(1人)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大专(含)以上学历,熟悉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3)持有C1以上驾照,具有10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遵守交通规则。
2、防汛抗旱岗位(1人)
(1)年龄30周岁(含)以下;
(2)大专(含)以上学历,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经常参与值班加班;
(4)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军人优先。
(5)中共党员优先。
三、合同与薪资待遇
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资按《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复印件等;
④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户口簿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及体检
1.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学校)意见、面试、技能测试等形式,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考核,好中选优。
2.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选,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2年,试用期2个月。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2层,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205室
联系人:林媛,0591—87562903,13599059945
冯子刚,0591—87526939,13338215777
钱向炜,18606991215
邮箱:656436740@qq.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29830。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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