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来宾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1人。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和各种办公软件;
(四)性别、年龄: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
(五)学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4月30日。应聘者填写《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和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信箱:lb4238933@163.com。
(二)笔试、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材料纸质版(验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面试。不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原件1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四)个人所获得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七、聘用方式
经面试合格后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联系,联系人:罗春识,联系电话:0772—423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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