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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4:43     浏览量:715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暂行办法》(长发〔2021〕25号)精神,结合县委编办核准的2023年用编计划,拟组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教师23名,涉及3所高职中学校,15个岗位。各岗位的引进职数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县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8:00至2023年4月29日17: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所需内容打包后,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资料:⑴如实填写《》(见附件2);

⑵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扫描件;

⑶报名人员要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严格按引进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通过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联系,防止报名邮件传送不成功)。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资料等原件。所有考生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方能参加招聘考试。考生现场复审时间、地点等以现场复审公告为准。

5.下发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由用人学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考试安排

1.本次教师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采取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内容及其他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在中国长阳网(http://www.changyang.gov.cn)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满分100分。按试讲成绩占40%、综合素质测评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在中国长阳网公告。

4.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8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中国长阳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要求,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的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与考察结束后,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中国长阳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待遇与优惠政策”,享受生活补贴、住房政策及相关服务等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考生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协议。

四、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中专业认定主要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举报监督电话:0717-5331361(教育局)、0717-5336011(人社局)。

附件:1.

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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