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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8 16:07     浏览量:632

柳州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警务科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 男女不限,20-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 会计学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只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一页),到城中区海关路7号市司法局507人事警务科报名。联系人:陈籽伶,联系电话:0772-2159255。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8日至4月26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过后5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等方面。

(五)体检

单位确定录用人选后,将通知本人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聘期二年,录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三、待遇

(一)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依法依规跟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并结合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岗位标准工资发放。

柳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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