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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9 0:21     浏览量:814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一)岗位:行政辅助岗位(无编制)

(二)人数:1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工作地址:

1.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

2.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0号);

3.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市民中心窗口(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

4.南宁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27号)。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二)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其他:普通话流利,沟通能力强。能服从工作调配;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28日。

2.报名准备:请下载附件《外聘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应聘者姓名+岗位X)》表格,如实、完整填写。

3.报名方式

请将《外聘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应聘者姓名+岗位X)》电子版作为附件发送至岗位相对应的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2023外聘人员应聘报名(应聘者姓名+岗位X);可咨询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电话:0771-5629216。

(二)考核

1.第一轮简历初审,第二轮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接到电话通知即为未通过初审)。

3.注意事项:参加面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三)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我局官网公示5天。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适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月工资:3077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2154元/月,绩效工资923元/月(每2年上调一次);

(二)五险一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三)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工作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行政上班时间。

附件:1.招聘计划表;

2.《外聘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应聘者姓名+岗位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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