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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16:35     浏览量:940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协管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靖西市民政局招录的协管员为非正式在编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招聘协管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专业及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三年以上民政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靖西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靖西市城东路868号)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填报《靖西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民政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靖西市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考察由靖西市民政局负责。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靖西市民政局、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如出现无法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材料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靖西市民政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需要补充的人员从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四、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民政协管员工资待遇按相关要求执行,每人每月2000元,均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由市财政全额负担。聘用人员因公外出、下乡等可按流程和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和获得补贴,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

(二)由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参保费用单位负责缴纳的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负担,个人负责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由靖西市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从参加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程序递补。在受聘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如继续聘用,由市民政局报告靖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续聘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请与靖西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776-6212109

靖西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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