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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3:08     浏览量:9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才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为遵义医科大学持续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校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2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引进人才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初审、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此次提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13个,共计32人,具体引才单位及岗位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遵义医科大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信息以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应聘人员可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或贵州人才博览会微信小程序,查询具体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省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的认定,须经用人部门(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28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通过“贵州省人才博览会”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或“贵州省人才博览会”APP注册登录,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报名人员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个人附件”里(或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发到其指定邮箱)。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2)。

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将于4月22日在贵阳隆重开幕,届时我校将于4月22日至23日在贵阳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开展引才政策宣传活动,并现场提供报名咨询服务。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线上初评和线下考核

1.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遵义医科大学进行审查,重点围绕本公告要求、专业及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醒:

网上资格审查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线上初评。线上初评工作由遵义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线上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方式以及结果运用等)。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决定是否开展线上初评环节;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通过线上初评,根据岗位数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其中,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进入线下考核。

线上初评重点围绕意识形态、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开展。线上初评结果以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示。线上初评工作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3.线下考核。根据线上初评情况制定线下考核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6月5日前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公布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以及线下考核的方案、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线下考核根据岗位专业需求,可以采取面试评审、专业操作、授课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线下考核工作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至2023年4月28日,我省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4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2023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初审、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zmu.edu.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医科大学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回避对象参加考试的,须主动提出回避。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遵义医科大学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遵义医科大学在发布线上线下考核方案时,不得公布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及考核专家相关信息。

(二)联系电话:0851-28609555

监督电话:0851-28643386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遵义医科大学报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公告由遵义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遵义医科大学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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