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4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须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其他审核材料电子版一同发送至rsc_hbcdc@163.com邮箱。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岗位表》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对按照要求发送报名表及审核材料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省疾控中心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见《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省疾控中心对已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专业知识笔试前一天,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进入专业知识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现场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报考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取得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对到期未能取得相关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四)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岗位,由省疾控中心研究后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并在省疾控中心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五、考核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按照不低于1:2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岗位认知、综合分析能力,测试应试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及沟通交流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三)实践操作考核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实践操作考核。实践操作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能力、分析研判及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的能力。实践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免笔试岗位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60%;其他岗位总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40%。
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考核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面向社会公布。
实践操作考核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体检、考察
(一)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实践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总成绩与实践操作考核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二)体检工作由省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省疾控中心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察工作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一)经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bei.gov.cn)、湖北卫生人才网(https://www.hbwsrc.cn/)及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hbcdc.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652027
监督举报电话:027-87652042、87572009。
十一、其他
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省疾控中心。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省疾控中心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省疾控中心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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