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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赤坎区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16:10     浏览量:114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定于2023年5月赴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校区)设点现场招聘赤坎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赤坎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湛江市赤坎区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

1.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

(3)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期满后时间按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不作执业医师、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师)或心理治疗初级(师)等资格要求。

2.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6:00。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校区千禧园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2023年赤坎区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只需提供学习成绩单(须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须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至报名首日期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生凭身份证件自行到当地社保局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报考时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

2.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查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资格审核

湛江市赤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按规定时间、地点到预分组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chikan.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经人社部门同意,可在拟聘用公示完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赤坎区卫生健康局会同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现场招聘报名首日。

(三)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6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四)招聘相关信息均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赤坎区卫生健康局、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联系电话:0759-3310010(赤坎区卫生健康局)

0759-8208193(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湛江市赤坎区卫生健康局 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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