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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讲解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18:18     浏览量:842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3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和人数

长汀县瞿秋白烈士纪念园编制外合同制讲解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严守工作秘密。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历史、工商、教育、金融、行政管理、旅游、播音、艺术专业,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优先。

3.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形象良好。

4.职位要求: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形象良好,气质佳;且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开除党籍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汀州镇横岗岭7号、二楼),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 15160691689 0597-3366529 ;

4、报名相关事宜:

免费报名,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上;(4)个人征信报告(7日内查询有效);(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6)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局成立招聘工作组,由上官斌同志任组长,李园香同志任副组长,人秘股及瞿秋白烈士纪念园相关人员为成员。工作组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时失效。招聘过程邀请驻县府办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3名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

(五)公示

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及“长汀双拥”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报局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四、工资待遇

聘用讲解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有聘用讲解员的标准发放工资福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民政府网及“长汀双拥”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或公示,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讲解员报名登记表

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19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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