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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第十一届贵州人博会引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2 18:54     浏览量:1113

贵州省人民医院始建于1947年,是省人民政府举办、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干部保健、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编制床位5065张,开放床位6065张,设有61个临床及医技科室、3个院所。

拥有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分中心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项目6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专科21个、省级妇幼保健重点特色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医疗质控中心15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省人才基地6个、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9个。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33项、厅级奖50项。

医院现有在岗职工5170人,其中高级职称894人,博士311人,硕士1220人,博士和硕士生导师155人,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百层次人才39人次。

年门急诊达255万人次,四级手术占比31.35%,平均住院日为9.07天,床旁结算率占比45.19%,全院即时结账率占比78.24%;2022年完成远程医疗会诊1971例。

在国家卫健委举办的全国2,700余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医院连续四年荣膺A+优等。在贵州省2021年度13家省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

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已于2023年4月投入运行,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稳步推进,朝着“省内领先、国内一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型临床研究型医院”的愿景目标不懈前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4名,其中高层次人才50名,急需紧缺人才2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人民医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引才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省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2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省人民医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专业”报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名称须与“专业”一致;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有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10.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下载《贵州省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与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需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名称+姓名。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⑴《贵州省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⑵“扫描件和原件一致”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⑶二代《居民身份证》(需提供证件正反两面图片);

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和《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4),并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归来2023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附件5),并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应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附件6)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按专业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国(境)外留学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⑸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拟于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情况证明及《关于本年度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附件7),并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⑹应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应聘岗位不要求但应聘人员填写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未提供的视作不具备。

⑺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宽年龄人员须提供与放宽条件相符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⑻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人民医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⑼个人简历。

未按照以上报名要求在附件中上传FDP文件,或报名信息、资料不完整影响应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注意事项:

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⑵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人民医院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开展资格初审,重点围绕医院公布的岗位信息、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反馈审查情况,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予以说明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线上初评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线上初评时间按规定发布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及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

根据线上初评时间安排,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线上初评。线上初评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每位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线上初评重点围绕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方面开展。

医院根据线上初评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高层次人才无需进行线上初评,直接进入线下考核。

(四)资格复审

名单公布后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做进一步复核。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8)。

(五)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工作方案另行制定。线下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在贵州省卫健委网站及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报主管部门审定后,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安排及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完成后,按照要求报省人社厅备案,同步在省人社厅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人民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引才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二)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以权谋私、违规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对人才引进各环节加强风险预判,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851-85926200、0851-8525826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人民医院商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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