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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3-04-26 12:13     浏览量:1096

因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现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临床医学类专业

(二)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本科学历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由规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作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所需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296750300@qq.com)。

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等有效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遇综合考试成绩相同而录用职数不足,则组织加试,加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后,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60分设置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成绩于考试次日在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期为3天。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招聘职位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在本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主要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可按照各岗位参加报考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公示期满后)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被录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2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的,医院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717-4836368

监督举报电话:0717-4830803

附件:1.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同意报考证明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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