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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2:43     浏览量:929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统一组织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察、聘用备案和编制手续办理。县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其中高校毕业生30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2022届、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及要求详见(《华容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资格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2年5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7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②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华容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一楼。

地址: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北路53号(华阳市场斜对面)。

3.报名材料。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各一份,并提供以下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且盖户籍章的户籍证明,下同)。②限华容户籍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其配偶为华容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③毕业证。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查询打印时间应在2023年7月1日及以后)。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⑥有职称要求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有合同、聘用关系存在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材料(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考。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现场查验考生的报名材料。按承诺制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材料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对象的确定。考试分类进行,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岗位(A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B类)、卫生健康局系统岗位(C类)和教育系统岗位(D类)。ABC类岗位采取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D类岗位采取笔试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ABCD类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的特殊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考试

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为5月23日—5月25日工作时间。领证地点为(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一楼)。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类别(ABCD类)分设,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rong.gov.cn/)公布。

(5)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县纪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的确定。公开招聘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ABC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D类岗位面试为试教,主要测评考生适应专业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ABCD类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套面试题本、同一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试专业基础知识。

(四)体检

体检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选岗与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选岗。

2.组织考生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选择过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拟聘人员未按时参加单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主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个人信用查询等方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信用查询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在体检和选岗、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及初审”到“聘用备案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华容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

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与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4233051(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举报电话:

0730-4189659(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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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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