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省二级优秀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医院占地约155亩,建筑面积82810平方米,开放病床1000张,总资产2.83亿元。医院拥有员工近800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00余名,研究生学历20余名。自太和托管以来,医院各项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为满足医院发展的人才需要,全面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学历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医学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不超过30周岁,博士不超过45周岁。
二、引进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
4.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的能力。
5.能带动和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待遇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其他待遇按正式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对于四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结业证)齐全者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其他待遇按正式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登记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0日。
报名所需资料:填写《高学历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中查询),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报名:持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四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19-7100307。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打包发送至邮箱261364809@qq.com;(注:所有报名资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上传为附件,并以“姓名+学历+专业”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院后通过他人检举、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反纪律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由医院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
(三)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试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试工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时间地方另行通知。
(四)拟招聘人员确定
为保证人才引进质量,单项考核不过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
体检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健康体检两部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医务人员岗位、行业特殊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录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附件1:高学历人才引进报名表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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