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精神,我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已完成第一次竞聘面试工作。经第一次面试工作,现尚剩余56个学科教师岗位(小学37个,初中19个)未有教师应聘,根据竞聘上岗工作相关要求,将继续开展第二次教师公开竞聘工作。为做好第二次教师公开竞聘工作,现将《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设置及人数(共56名)
(一)天等县城关小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1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
(二)天等县城南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5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5个。
(三)天等县恒丰希望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6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
(四)天等县民族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5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
(五)天等县城西小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4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4个。
(六)天等县华隆中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2个。
(七)天等县民族中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1个。
(八)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初中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英语教师岗位1个,生物教师岗位3个。
(九)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9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3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英语教师岗位2个,地理教师岗位1个。
以上学校小学教师竞聘岗位合计37个,初中教师竞聘岗位合计19个。
二、竞聘条件
(一)仅限于本县教育系统内(小学、初中)在编教师,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中小学教师在编教师可以报名初中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但初中在编教师不能报小学岗位。
(三)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竞聘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县直学校教师可以报非本校岗位。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不能参加竞聘。
(六)年龄要求:男教师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年度考核等次:近三年(2018、2019、2020)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9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一天)
2.地点:各相关县直学校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如在村小任教,先由村小出证明并加盖村小公章,再由乡镇中心小学审核盖章)。
(5)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6)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并公布加分情况。
(四)面试(试讲工作方案另定)
1.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
2.地点:各相关县直学校校内
3.试讲内容: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每名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才艺展示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仅限音乐学科,可展示舞蹈、歌唱、器乐演奏等,所需伴奏音乐、乐器自备)。
7.评委组成:各校按1:1.5设置评委库,评委由监督员从本校评委库随机抽签组成,每学科(组)共7人。
8.考场内工作人员除县教育局派出1名监督员外,其余工作人员由学校安排。
9.县直学校实施竞聘上岗面试必须同一天同时段开展,由各校组织。
(五)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名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六)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60分以上)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且面试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如果面试分数也相同,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名课题作为试讲的选题进行加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直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学校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四、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级各类竞聘。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天等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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