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199名(含高校毕业生103名)。其中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21名(含高校毕业生64名);泾县公安局26名(含高校毕业生13名);绩溪县公安局52名(含高校毕业生26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等详见《宣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之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6米;
7、宣城市户籍或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曾在宣城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三年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2、警察院校类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考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0楼1006办公室(宣州区鳌峰东路180号),电话号码0563-3373067;
2、报考泾县公安局:泾县公安局四楼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谢园西路2号),电话号码0563-5101810转3626;
3、报考绩溪县公安局:绩溪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工作室(锦屏路16号),电话号码0563-8152860转3811或3813。
(三)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3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一)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二)测试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具体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通过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体检与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十、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装备;
2、享受带薪年休假及工会福利;
3、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具体条件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人员须保持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查看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的,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563-3372353。
宣城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