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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6:13     浏览量:657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战斗力,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桂林市秀峰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2、招聘人数10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3、学历为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史;

5、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发挥特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B2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在驾驶历程中没有交通事故记录;

4、退伍军人;

5、有体育、写作、无人机、视觉设计、新闻策划编辑、音视频剪辑、汽车维修等特长。

四、薪酬工资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高中、中专学历工资3885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月起),每月享有区绩效补贴,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照应发工资80%发放。

五、福利待遇

1、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制,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2、年休假。工作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年5天年休假;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年10天年休假;

3、伙食和住宿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制度的标准统一提供;

4、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标准统一采购供给;

5、工作表现优秀者可晋升政府专职队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正副站长、正副指导员、站长助理)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还可推荐入党团、免费学习驾驶技术等。

六、日常管理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队伍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桂林市秀峰区消防救援大队(中隐路119号)

2、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联系人:高副站长电话:13677738773

4、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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