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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江店孜镇关于公开招聘村级振兴专干及社保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7:52     浏览量:704

江店孜镇关于公开招聘村级振兴专干及社保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店孜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振兴专干(社保专干),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专干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机试、面试相结合,及试用考察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村级专干3名(其中幸福村社保专干1名,蒋郢村乡村振兴专干1名、双集村振兴专干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热爱乡村振兴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之后出生);

(3)乡村振兴专干需具备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选择社保专干岗位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4)服从分配,录用后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选择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根据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分为报名初审、机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表》,于2023年5月4日—5月8日到江店孜镇为民服务大厅一楼社保窗口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镇党委组织纪检、组织、公安、信访、教育等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三)招考内容:(1)上机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打字和电子表格操作。(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3)成绩合成。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上机考试成绩分数排序。

(四)考察:江店孜镇对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具体方式及时间由江店孜镇确定。
(五)聘后管理:村级乡村振兴专干实行合同制管理,与江店孜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到村从事乡村振兴、社保就业工作。参照村“两委”干部日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报名联系人:

社保窗口:陈义贺 电话:177-0564-5521

社 保 所:徐亚男电话:181-3074-5533

4、未尽事宜,由江店孜镇负责解释。

江店孜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2023年江店孜镇招聘村级专干报名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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