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4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报考人员应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相关正规渠道可查询认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即1988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五)报考人员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者;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考察(人才资信认证)、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
2、时间安排: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7:00;
②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08:00;
③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7:00。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平台上的报名表,报名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核、笔试
(一)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平台,自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二)各岗位笔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是否继续开考。
(三)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六)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合格者需关注电话或短信的相关通知,自行到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岗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较长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体检工作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同一医院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人才资信认证)
体检合格报考人员进入“人才资信认证”环节,该环节由福建省人才资信认证中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人才资信认证。
1、审核项目: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工作履历、资格资质、不良记录等。
2、资信审查中发现报考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报备相关诚信记录部门备案。
3、当考察(人才资信认证)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人才资信认证)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人才资信认证)合格者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八、薪酬待遇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组成。
(二)其他福利待遇:凡签订聘用合同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五险一金”将按照月基本工资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保持通畅,凡因通讯不畅(留意短信是否会被拦截)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咨询电话
1、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5-23882265(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95-28073035(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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