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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发布2023年百名博士人才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23-05-04 23:49     浏览量:1075

一、学校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位于风光秀美的浑河南岸。学校是省部共建高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始建于1948年,时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军事教育家何长工亲自创办的我军历史上最早的一所军事工业高等学校,为解放战争需要培养军工技术和管理人才。学校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3个,本科专业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是省“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439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713人、教授238人、副教授445人。其中,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国家级专家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级青年类项目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5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3人,“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及辽宁省创新团队8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近五年,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9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5项,获中国专利金奖1项,省级科技三大奖16项,辽宁省专利奖1项、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2项、科技部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18项。获专利2923项,转化科技成果1500余项,到账金额31520万元,入围“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专利转让数位居省属高校第1位。

近年来,学校重点围绕光伏建筑一体化、低碳环保、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解决行业及地方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学校与国家能源集团合作共建“绿色能源与建筑研究中心”,现已形成完备的研发技术体系,自主研发技术经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已在沈阳、大连等地推广应用。2022年,获批沈阳市“绿色能源建筑与城市系统工程院士工作站”项目。学校与研祥集团合作建设国家特种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分中心,开展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研发,已完成2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学校还承担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调研及辽宁“十四五”城镇化科技创新规划、辽宁农村饮水工程标准编制工作等。学校承担的“大连理工大学辽东湾校区项目”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一等奖,“盘锦城市文化展示馆”项目获全国建筑设计领域最高荣誉“建筑创作金奖”。学校承担锦州王桂兰干部学校的设计建设,完成了辽西北供水配套净水厂总体规划和设计工作,自主研发的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通过了德国被动房研究所建造系统认证。

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文化育人”理念,传承和精心设计了以红色文化、校史文化、建筑文化、景观文化、生态文化、状元文化、工匠文化、雷锋文化、廉政文化、校友文化等十大文化为核心的特色大学文化体系,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学校先后获批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省“三全育人”示范高校、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省文明校园、省最美校园、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等称号。

二、人才需求

1. 优秀博士人才需求计划信息详见下方《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2.面向海内外诚招优秀人才、青年才俊,人才需求信息常年有效。

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科研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勤勉工作,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惩处记录。

3.具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博士学位,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的研究动态。应具有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基础课程的教学能力,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创新性观点,未来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5.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超过50周岁。

四、学校支持

1.聘任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纳入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1)学校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0周岁及以下)提供1000元/月的博士津贴,累计发放5万元。

(2)学校对紧缺专业优秀人才视条件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基金。

3.学校针对经学术评议认定的有发展潜力的急需紧缺优秀人才设立职称聘任“绿色通道”。

4.符合沈阳市“人才新政”相应条件和国家、省、市相关人才资助政策的博士人员,学校将积极协助落实相关政策。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至2023年12月31日。视报名情况适时开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后进行岗位核销。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后整理在一个文档中(Word或PDF版)发送至邮箱rszp2023gcc@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所学专业+岗位名称+学历+姓名+毕业时间。

具体的招聘流程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聘公告。

六、联系我们

1.沈阳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曲老师

手机: 13909889488,13889300208

办公电话:024-24692450,024-24694918

2.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建筑与规划学院

李老师

15002405958

likeheng@sjzu.edu.cn

土木工程学院

吴老师

13700050067

2693651972@ qq.com

机械工程学院

王老师

13555894399

wlybn@sjzu.edu.cn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于老师

18802483528

yushui19832002@163.com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王老师

13066610363

wangshi@sjzu.edu.cn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栾老师

13889216778

luanfangjun@sjzu.edu.cn

管理学院

席老师

18640276686

652381922@qq.com

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

韩老师

13072405095

hanyanping@sjz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洪老师

13604074293

hdd@sjzu.edu.cn

设计艺术学院

李老师

15566066618

Lijun618@163.com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13555825787

liyr@sjzu.edu.cn

理学部

赵老师

13654904522

116070318@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13897931869

sjmks@sjzu.edu.cn

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

龙老师

15041225809

692476254@qq.com

绿色能源建筑与城市系统工程院士工作站

滕老师

13940220146

13940220146@163.com

心理教育中心

张老师

15942024968

zyf@sjzu.edu.cn

诚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沈阳建筑大学!

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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