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做好我局财政供养编外人员招聘工作,择优聘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从事专业统计调查及相关工作的编外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一类岗位)2人。
二、招聘的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服从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有较强学习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要求大学专科学历以上,不限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具备以上同等条件,获得初级统计资格证、初级会计资格证等有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其他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及处理公文处理能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在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0日;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A419室(平果市统计局办公室)。
5.考生应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报名登记表;④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标准照3张;⑤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统计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时间及范围
1.笔试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由平果市统计局负责。
2.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写作能力等。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待定(以市统计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4.笔试地点:平果市统计局A424会议室。
5.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市统计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7.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8.出现未通过资格或自愿放弃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的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面试时间及范围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统计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统计局A424会议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五)体检(费用自理)
市统计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组由平果市统计局自行组成。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了解。通过与考察对象身边对考察对象熟悉的人员共11人以上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具体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及德才表现;了解考察对象的主要特点和不足;了解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意见。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在2天内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上报材料不合格或入职7天内主动离职等情况的,应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四、诚信档案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市统计局诚信档案。
(一)应聘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二)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三)入职后,工作不满半年,又无正当理由提出离职的;
五、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平果市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市统计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等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获聘人员聘用期间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3979(平果市统计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
平果市统计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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