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健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南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和管理,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34个职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县直医疗单位32名,乡镇卫生院18名。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见《2023年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和不得报考人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从1月1日起计算,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的,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其余依此类推。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如果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经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是否符合职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已纳入南县编制管理的人员;
5.自2018年以来,在南县卫健(含原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开招聘拟聘公示后放弃人员;
6.在南县卫健系统编制内工作未满五年的已出编人员;
7.在南县卫健系统编制内工作满五年、离职不满一年的已出编人员;
8.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违约的医学生;
9.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执行回避制度岗位。
有关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
2.报名地点: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南县人民政府大楼328室)。
3.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持《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初审合格后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非南县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开出的同意报考证明。
(3)应届毕业生报考乡镇护理职位时,可不提供护士执业证,但考试合格录用时,需在一年内(2024年6月30日前)提供护士执业证,否则不办理进编手续。
(4)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其中紧缺招聘职位(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儿科、重症医学科,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急诊科、骨伤科,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中医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科,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中医科)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并由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调剂到其他职位进行招聘。
5、资格审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3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入围体检的最低面试分数线为7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将毒品检测(毛发检测)纳入体检范围。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按同一招聘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考察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和县卫健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单位、电话
1.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15274758703(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南县卫生健康局:0737-5225249(人事股)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2117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南县卫生健康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