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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核算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5-05 14:04     浏览量:939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核算人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用岗位性质及管理

聘用岗位为劳动合同制岗位,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外用工,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聘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及待遇面议。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4.财经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毕业院校在国内财经类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优先考虑会计学专业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毕业生。

5.诚实守信,有高度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服务意识,工作踏实肯干。

6.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office等系列办公软件;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简历提交

应聘者于2023年5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本人应聘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毕业院校学院或档案馆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附件材料请扫描至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M);邮件名称为***应聘简历,附件为***简历.doc和相关佐证材料.pdf。

2.资格审查

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查验相关证书。现场认证通过者,参加资格考试。

3.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行政管理基本素质、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公文撰写能力等;面试采用自述、问答等方式对其思想品行、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和从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4.考察与体检

通过资格考试人员须到财务处进行为期一周的实地考察,考察通过者至学校指定医疗机构参加入职体检。

5.公示与聘用

考察与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皓

联系电话:0431-85099804

电子邮箱:chenh997@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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